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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业大学食堂维修项目遴选公告
来源:饮食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6-25 11:23:28 【字号: 】 阅览次数:

北方工业大学对食堂维修项目进行公开遴选,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该项目报价。

1、项目名称:北方工业大学食堂维修项目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服务期限: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

2、采购范围:食堂所有厨房设备维修,包含燃气灶具、不锈钢设备、电气机械设备、排烟补风设备等。

3、采购限额:食堂厨房设备维修:北方工业大学自管食堂维修费用单独提供发票结算限额约20万元(以实际发生额结算)。

4、维修服务商数量:入围1家,备用1家。入围的1家维修服务商在不能正常提供维修服务或者放弃入围资格后,遴选人将启用备用维修服务商。

5、报价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企业必须具有厨房燃气及相关设备制造维修资质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①有营业执照三证合一;②提供2020年7月至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的截图。截图中应能显示公司名称、信用记录情况、查询时间等主要内容;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④服务企业应在京具有常驻机构或常驻人员。上述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其它优势或特点。

6、报名须知:

6.1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投标人请将本公告6.2要求的资料及报名表电子版完整发送至电子邮箱(shitang@ncut.edu.cn),供应商自行下载遴选文件电子版。

6.2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电子邮件方式):

(1)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电子版,加盖公章,图片内容清晰可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电子版,加盖公章,图片内容清晰可见)法人参与遴选不须提供该授权书,须提供下述第三项文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电子版,图片内容清晰可见)。

7、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17:30(北京时间)。逾期的报名表恕不接受。

8、遴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5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北方工业大学后勤基建处饮食服务中心办公室。

9、遴选人

(1)名称:北方工业大学

(2)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3)联系人:张老师,联系方式: 010-88803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