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HTC-GC-2018-0497)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方工业大学浩学楼15层报告厅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130万元;招标人为北方工业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北方工业大学浩学楼15层报告厅改造工程,施工包含报告厅及卫生间的墙、顶、地;综合布线;给排水等装饰装修工程。用于学校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方工业大学浩学楼15层报告厅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方工业大学浩学楼15层报告厅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有类似工程业绩;
3)近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8年9月13日9时00分至2018年9月1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为200元/本,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5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未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外地企业需持进京备案证明)、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余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新华招标会议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9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新华招标会议室
七、其他:
1、工程建设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9月13日9时00分至2018年9月17日16时00分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新华招标会议室
3、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受格式所限,如有不一致,以所传附件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方工业大学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10-88803584
电子邮件:150119651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09室
联系人:张建明
电 话:010-63905963、5973
电子邮件:zhangjianming@xht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