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采购文件的规定,北方工业大学决定择优遴选基建大修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北方工业大学2016--2017年度的招标代理相关事项。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凡有意愿接受北方工业大学委托,办理北方工业大学基建大修项目招标的代理机构,均可按本公告报名并提交响应文件,接受遴选。 二、 通过本次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有资格接受北方工业大学委托,办理2016--2017年度的基建大修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申请参加北方工业大学遴选招标代理的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已办理了北京市CA认证工作,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具有专业的招标业务团队,拟对本校直接负责的项目经理需具有较丰富的招标操作经验,能够独立承接项目工作,有不少于三年为高校代理招标的经验,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能提供专业化服务,能较好地处理代理工作中的复杂问题,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与学校及相关业务各方的交流沟通能力。 (三)注册地在北京。 四、 报名及领取遴选文件时间、地点 2016年3月3日-3月10日,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地点:北方工业大学基建处212室。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2016年3月24日16时前(北京时间);地点:北方工业大学基建处212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学校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联系人:兰老师 电话:88802818 北方工业大学基建处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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